“书”由于更多牵涉“字”“人”“文”等方面 |
日期:2022/05/10 10:58:44 | 类别:1 | 来源: 中国书画网 |
[提要] |
在这些“杂艺术”当中,“书”由于更多牵涉“字”“人”“文”等方面,因而有时会被刮目相看,而被正统史家归入“经部”“史部”中(如《隋书·经籍志》《旧唐书·经籍志》)。直到清代的《古今图书集成》,仍旧将书法相关的文献归入《理学汇编·字学典》,而不入《博物汇编·艺术典》。《四库全书总目提要》“子部艺术类”明白以为“书画之属”是“艺事之首”,同时还包括“琴谱之属”“篆刻之属”“杂技之属”。这继承了《颜氏家训》将书画置诸“艺术”之首的做法,同时也可以看出某种隐微的调和心态:一方面,招认书法作为“艺术”的事实;另一方面,思索到书法与“字”“人”“文”的相关性,特意彰显其与众不同。 往常普遍运用的“艺术”一词,其实遭到西方的“art”观念的影响。“art”在西方语境中,原本指手工艺和科学的“技巧”,后来用于专指“美术”,这种转变经过日本而传入中国。“以美为目的”的“艺术”观念传入中国后,经过晚清和民国学人的阐释,分别中国古代固有的“艺术”谱系,从而衍生出一套融汇了古今中西多方面含义的“艺术”观念。以现代“艺术”的观念来审视古老的中国书法,便发现其扞格之处非止一端,于是有关书法是不是“艺术”的争论不时到今天还没有停息。书法作为中国传统文化,是不是现代意义上的“艺术”本来不重要,但是当现代“艺术”观念曾经成为某种价值判别标准的时分,书法遭到当代“艺术”话语权的“阉割”便缺乏为怪了。这种“阉割”主要表现为以“线条”来定义书法、以“外型”来解读书法、以“美术”来涵盖书法、以“美学”来研讨书法。不得不说,“艺术”是一个笼子,一旦书法人也认同了当代的这一套“艺术”观念并身体力行之后,传统书法背后的“字”“人”“文”便被悬置起来,书法在“艺术化”“美术化”“美学化”的路上越走越远。 |
责任编辑:陆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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