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板桥的“生意经” | |
日期:2012/05/16 09:15:12 | 类别:1 | 来源: 中国书画网 | |
[提要] |
|
郑板桥的“生意经” 数千年来的中国文人,是耻于谈钱的,大多以为俗不可耐,而郑板桥却有着独到的雅俗观,以为拿画换钱没什么可羞耻的。30岁时的郑板桥,教书已经难以糊口,于是就到扬州以卖画为生,当了10年的职业画家,就是他在后来担任县令期间,认为“苟不入仕途,鬻书卖画,收入较多于廉俸数倍”,并想好了自己的退路,要与李姓的朋友一起卖画为生,在《署中示舍弟墨》的信中写道:“速装我砚,速携我稿,卖画扬州,与李同老”。果然,他辞官之后,一直到病逝之前一直作为职业画家,卖画谋生20年。 《申报馆丛书·续集》载,人们持金银来郑板桥门下求画,门堂外总是布满客人的鞋子,客人在里间默默地等待书画的出炉,买画的人不乏“王公大人、卿士大夫、骚人词伯、山中老僧、黄冠炼客”,更多的买主则是盐商、徽商之类的富商大贾。 郑板桥把书画作品作为商品来推销,明码标价,按质论值,公开表明自己职业画家的身份。在《郑板桥集·笔榜》中,可以看到他的生意经:“大幅六两,中幅四两,小幅二两。书条、对联一两。扇子、斗方五钱。凡送礼物、食物,总不如白银为妙,公之所送,未必弟之所好也。送现银则心中喜乐,书画皆佳。礼物既属纠缠,赊欠尤为赖账。年老神倦,亦不能陪诸君子作无益语言也。” |
|
责任编辑:美如 | |
注:本站发表的所有文章内容均为作者的观点,不代表中国书画网的立场,更不代表中国书画网的价值判断。 | |
上一条:苏东坡巧评文章 | 下一条:苏东坡好戏 |
![]() | ![]() | ![]() | ![]() | ![]() | ![]() | ![]() |
书画网版权所有 Copyright © 2001-2010 cnshuhua.cn All Rights Reserved
ICP经营许可证号:京ICP备14028858号-6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5726号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1号楼B1608
客服电话:010-68707980 服务咨询QQ:601346133 1203781136
投稿邮箱:601346133@qq.com